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对“38元天价虾”店主拟罚款9万元,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目前该店关门歇业,店主处于“失联”状态。青岛市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对媒体称,这件事对所有经营者都起到了教育的作用,“没有青岛哪一家饭店敢再推出38元一只的海虾”。
选择性“严打”治不了“宰客”
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对“38元天价虾”店主拟罚款9万元,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目前该店关门歇业,店主处于“失联”状态。青岛市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对媒体称,这件事对所有经营者都起到了教育的作用,“没有青岛哪一家饭店敢再推出38元一只的海虾。”
如果官方认为这种情况代表着整治市场秩序的战果,这却未必是消费者想要的。消费者想要的是买卖公平,童叟无欺的市场环境,而不是要政府以非常态手段威慑商家、干预市场定价。38元一只大虾,问题并非出在价格高,而是价格欺诈。如果店家一开始就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即便380元一只虾也不是问题。物价部门的立案原因也说得清楚:商家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而不是定价的问题。
不管是处理违法商家,还是以此整治市场秩序,政府部门都应依法而为,不纵也不枉。没有哪家再敢推出38元一只的大虾,官方称,处理宰客事件对所有的经营者都起到教育作用,我认为这样的“教育”并不合理,监管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值得玩味的是,之前很多家都敢宰客,监管部门也不是不知情,而只要不“闹大”,消费者投诉了,监管部门也不会去“教育”违法商家?这也就不难解释,10月4日事发之时,为什么顾客投诉无门,警方要顾客找物价局,物价局要顾客找警方,第二天又说“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可还是在同一天,媒体曝光后,市、区两级物价部门“第一时间”赶到宰客饭店。10月6日又有宁夏网友爆料称,“在青岛旅游,去了家餐厅点了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称完后7斤多,且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3000元。”另据山东齐鲁网报道,附近居民反映,“天价虾”这家店可不是这两天才出名的,而是一直都这样,很黑。
不难看出,宰客在青岛既非个案,也不是最近才有的,相关部门是不知情,还是不作为?公众更关心的是,政府整治宰客的效应会持续多久?由以往经验观之,但凡“严打”,多是“一阵风”。三亚、云南的旅游市场,这些年来基本是媒体曝光、舆论发酵一次,当地就“严打”一次,一段时间后又反弹。“严打”思维所以备受质疑,主要问题在于,它多是应急应景,紧急公关特征浓厚,因而难免“超常态”整治之后又回到“常态化”的不作为节奏中。这个语境下,青岛有关部门“严打”治理宰客问题的效果,不免令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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