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界:创业岂可患难共为利离 初创公司股权分配注意事项

11月2日凌晨,娱乐产业垂直媒体平台首席娱乐官在其微信平台发表文章《很遗憾,“首席娱乐官”即日起将暂停更新!》。该文称,由于“首席娱乐官”的运营团队内部出现重大纠纷,导致公司走入解散程序,即日起“首席娱乐官”微信公众平台将暂停更新。

在此文的阅读原文链接中,“首席娱乐官”创始人之一邹玲详细说明了团队内部的重大纠纷,指出合伙人陈妍妍“缺乏基本的契约精神”、“唯个人私利,毫不在乎积累的平台品牌”、“反复无常,步步紧逼合伙人退出公司”三大“罪状”。

有记者向陈妍妍本人求证,她表示“我很好”,“首席娱乐官明天见”,言辞中表露出并无停止更新之意。

创业岂可患难共为利离初创公司股权分配注意事项

公司因为分股权纠纷而导致合伙人分道扬镳的事情屡见不鲜。与从前合伙人在公司强大时因利而争不同的是,近年来,由于资本的介入,许多初创公司在幼苗时期就因股权纷争而失去了长成参天大树的机会,如:估值近一亿的泡面吧在即将达成A轮融资时创始人团队分裂;西少爷肉夹馍创始人因股权纷争对薄公堂,等等。

创业初期不重视股权架构设计往往是导致日后纠纷的重要原因。那么在创业初期的股权架构设计时,因注意些什么呢?投融界小编为您整理了初创公司在设计股权分配应注意的四大点。

1。股权分配要公平

公平分配股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有效激励各个创始人,提高其参与创业的积极性,把创业项目做好、做大。公平分配股权就要让创始人贡献及其市场价值是否与股东获得的股权相匹配。但公平是一种心理感受,既包括对自己付出和收获的感受,也包括看到他人付出和收获后的感受。因此,确保创始人的贡献及其市场价值与股权相匹配,尽可能让创始人既满足于自己的股权比例,又不会愤懑于别人的股权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公平分配股权,不等于平均分配股权。各个创始人的贡献及其市场价值,很难说是完全一样的。既然每个人的贡献不一样,那么平均地分配股权就是不公平的。很多时候,项目中的平均分配股权,人往往只是人情上的妥协,并不能理性的看待各自的贡献,这样的股权结构,必将为项目发展带来隐患。

2。重视创始人控制安排

创始人要控制公司,最简单、直接、有效的办法,是控股。在创业初期,创始团队往往凭着一腔热情或者对合伙人的信任一起创业,遇到问题或者分歧也能相互商量,共同进退。但随着项目的发展,创始团队往往会出现对市场环境认知、项目发展方向等问题的分歧。在一件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需要控制人起决定作用。当然,团队中的实际控制人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获取项目的控制权,否则,项目和团队会有随时分崩离析的危险。

3。设计股权成熟机制

股权划分完了,必须要有相应的股权兑现,即约定,否则股权的分配没有意义。也就是说,股权要按照创始人在公司服务时间,逐步兑现给创始人。很多初创公司,在分配完股权之后,没有设定股权分配与服务期挂钩的机制,导致中途离开的创始人还持有公司大量的股权,分享着公司以后发展的收益,这对尚在公司继续创业的人来说,非常不公平。创业公司最终是靠人做出来的,股权要留给真正做事的人,服务公司了股权才能全部给。离开公司了就不能全部得到预期应该给的股权。一般的做法是按照4年兑现,具体操作方式是,工作满第一年后兑现25%,然后按照每月兑现2%。这是对创业公司和团队自身的保护。谁也没办法保证,所有的创始人都会陪公司走到最后。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是一些发起人由于各种原因会选择离开。

4。要有契约精神

信任是创始团队的基础,要把这种信任化为契约精神,很多创始团队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达成的口头约定,未能落实到纸面的协议上,成为后来纷争的导火索。因此,在创业的过程中,要把各种口头协议、约定变成法律文书,以这些凭证来佐证团队之间百分之百的信任。

最后,投融界小编提醒各位正在融资路上的初创公司创始人们,并不是拿到了融资你的创业成功了,拿到融资只是创业起飞的开始,投资人投的不仅是项目,也是团队,更是项目的未来!融资前夕起纷争,往往是到嘴的鸭子也会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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