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正在为上海迪士尼乐园“保驾护航”。
中国政府正在为上海迪士尼乐园“保驾护航”。
11月5日,国家工商局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全国开展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保障上海迪士尼乐园和度假区顺利开园和持续发展。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叶家平告诉早报记者,这是工商总局首次针对某一特定商标进行专门发文加以保护,既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也是上海市政府所倡导的部市合作的新成果。
在《通知》中,工商总局提出了两大保护区——在上海迪士尼乐园及度假区核心区(7平方公里)以及周边地区建立重点保护区,全面杜绝重点保护区内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上海市其他区域及华东地区建立迪士尼商标的协同保护区,探索建立区域联动机制,防范和制止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在机制层面,工商总局则要求在全国大中型城市和主要旅游城市建立迪士尼商标案件协作机制,压缩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要在主要互联网平台上建立迪士尼商标保护机制,基本杜绝在主要互联网平台上大规模出现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工商总局还要求,重点地区要制定迪士尼商标保护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不仅仅是加强日常监督,工商总局还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迪士尼纪念品和衍生产品的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广告宣传领域和网络销售领域,全面检查商品、服务和相关演出活动的迪士尼商标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迪士尼注册商标、销售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商品和非法印制迪士尼注册商标的行为。
叶家平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无论是从专门发文的方式还是发文内容来看,专项行动的长度、广度、力度都非常大。此次专项行动采用的是最新的O2O模式,也就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予以保护。“按照地理区域分别建立重点保护区和协同保护区,采用一线重点保护、二线协同保护模式,将会有效遏制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叶家平说。
叶家平认为,对迪士尼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绝不仅仅是国家工商总局一家所能解决,期待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目同样能够予以特别保护。
上海迪士尼乐园开建于2011年4月,投资55亿美元,共拥有六大主题园区,预计在2016年春季开园。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