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大力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产者)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3年至2014年生产的部分大力牌校车,共计24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校车存在停车牌自动打开、车门防夹功能不完善、手刹车快放阀漏气、座椅前方约束隔板宽度不足等缺陷。生产者针对上述缺陷问题正在制定召回措施,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缺陷问题逐一进行免费排查和召回,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下开展的。2015年3月,质检总局根据甘肃省武威市大力校车用户反映的情况,组织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开展了缺陷调查。经调查确认大力牌校车存在多项缺陷。质检总局将组织相关地方质监部门对本次召回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配合开展技术工作,并督促生产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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