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会掀分享经济热潮 互联网模式孕育新经济增长极

可以预期,“分享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随着新兴社交媒体、移动互联的发展普及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分享经济”这一新的商业形态在中国互联网的聚合效应下孕育爆发。日前公布的五中全会公报首提“分享经济”;而为期1个月的出租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于9日正式结束,专车这一“分享经济”的产物或将迎来新生。可以预期,“分享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互联网聚合效应催生“分享经济”

“分享主义”拥护者克莱·舍基曾言,“如果不学会主动迎接分享时代,你就会被炸得粉碎”。是的,在中国互联网的聚合效应下,作为初生牛犊的“分享经济”正以颠覆式的商业模式创新在传统行业掀起一场风暴,大有“星火燎原”之势。可以说,从交通到住房、从生活日用品到知识信息、从能源到医疗,各个领域都开始步入协同共享的时代。

在生活服务领域,“滴滴专车”、“易到用车”等专车服务提供商风生水起,“途家”、“小猪短租”等短租房、日租房等住宿服务在线交易平台异军突起,“人人快递”、“跑腿帮”等同城快递服务平台遍地开花。

在通信领域,长期以来,运营商的宽带、移动通信、固话等业务多为分别收费,套餐内服务亦无法共享。而随着中联通“智慧沃家”、中移动“和家庭”以及中电信“4G融合套餐”的相继出炉,这种限制被打破了,被称作“通信全家桶”的家庭融合套餐,集高速宽带、4G手机、固定电话及I.TV、家庭智能化等多种应用于一体,让家庭成员之间通话、上网、娱乐共分享,电脑、手机、电视共精彩。

在能源领域,充电桩是纯电动汽车普及的一大阻力,私人搭建充电桩对个人而言成本偏高,社会资源搭建充电桩又不经济,如若通过建设纯电动汽车充电桩分享平台让用户将家里闲置的充电桩进行分享并收取相应报酬,则能以最小的成本解决用户乃至社会的痛点问题,这或是未来新能源汽车和分享经济的完美结合。

未来,共享经济的想象空间巨大,其影响范围将几乎覆盖所有行业:空房间、空座位、空厕所、空桌椅、闲置衣服、书本……只要是能为别人创造价值的,都可以共享。

“分享经济”将成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未来共享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可能性有多大?

有报告估计,全球范围内,分享经济在旅游、汽车分享、金融、人力资源、音乐和视频流媒体服务5个行业产生的收入约为150亿美元,至2025年,这5个行业的分享经济收入有望增长到3350亿美元。

另据研究机构经度研究(Latitude Research)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75%的受访者预计他们将在未来五年内增加对实物和空间的共享”。

未来万物互联,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将是创新,即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而“分享经济”恰恰属于商业模式的创新。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正由较高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过去几年依赖集中式投资、利用人口红利、吃资源环境老本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的迫切需要,是大势所趋。

尼尔森公司最近对60个国家的超过30万网民进行了调查,发现欧洲54%的受访者和北美52%的受访者都表示愿意与他人进行共享,这一比例在亚太国家中要高得多,78%的受访者表示对共享经济具有极大热情,其中,中国有94%的受访者倾向于共享经济,占比最高。

今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时曾表示,目前全球分享经济呈快速发展态势,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路子,通过分享、协作方式搞创业创新,门槛更低,成本更小,速度更快,这有利于拓展我国分享经济的新领域,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而日前发布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更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这标志着“分享经济”首次进入了我国的战略发展规划。

可以预见,“分享经济”这一我国互联网下的“新经济”、“新商业”形态,将成为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破解“分享经济”的阿喀琉斯之踵

“分享经济”通过调动沉睡的社会资源打开了无限想象空间:创造出全新的用户体验、供应源及市场,同时提高了社会资源使用率、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甚至也有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然而,信任度、隐私安全、行业监管、劳工问题等障碍与创新的矛盾也随之凸显,成为“分享经济”的阿喀琉斯之踵。

“分享经济”要真正实现质的飞跃,一方面,必须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障碍。一般而言,“分享经济”所需要调动的沉睡的社会资源,往往分散于社会各领域、各角落,被传统的地域、行业等固化的管理体制所束缚而无法参与到社会生产的大循环中,因而,打破藩篱势在必行。

以专车监管为例,长期以来,专车发展已经引发了社会稳定、乘客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到底是选择保守稳定出租车市场、维护消费者消费权益,还是打开“共享经济”社会化运营大门,最大化利用社会闲置资源重新整合再分配?对新业态的管理一直是舆论焦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9日刚刚结束为其一个月的意见征求,在众专家献策和市场声音之下,相信新规在营运资质的规范以及地方试点和中央立法关系等方面会给出符合“分享经济”发展规律的答案。

另一方面,要塑造“分享”的消费习惯。艾瑞咨询认为:“完全的分享经济是建立在高度发展成熟的经济社会体系之上的经济形态,有两点要求:一是处于分享经济中的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和道德素养或经过良好的‘分享’习惯的培养;二是人类通过信息系统已经建立了可靠、可追溯的数据闭环,并借助跨行业的数据互通,构建了强大的信用体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基于有效数据而实现基于理性的相互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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