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么一只“大虾”在那一瞬间直接化身成为了“大侠”,不过很遗憾,这位“虾”大侠的剑刺进了自己人的胸膛。
一个月之前的国庆长假,一只来自“青岛的大虾”火了!
售价38元一只的天价大虾新闻这几日席卷网络,之后延伸出来的各种段子更是围绕这个热点满天飞。
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和无数段子手的“脑洞大开”就像病毒传染一样在互联网中不断的扩散发酵,其效应好比洗发水的广告——一传十;十传百。这样的事件不禁会让人们在心里自问:以后还敢不敢到山东旅游了?
毫无疑问,这么一只“大虾”在那一瞬间直接化身成为了“大侠”,不过很遗憾,这位“虾”大侠的剑刺进了自己人的胸膛。
更加要命的是,这一事件的发生与我们经常听到的“好客山东欢迎您!”的概念背道而驰,更直接导致近几年山东省着力打造的“好客山东”品牌遭受重创!然后青岛急了!尽管青岛市委书记李群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市长张新起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强调要依法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但事已至此,“大虾事件”已经对青岛旅游城市的形象造成了难以忽视的影响,这种后知后觉的危机公关所能够起到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在任何情况下,预防都要比补救有效果,可是我们看到的只有一次一次的补救,难道相关的部门就不能在节前给景区打个“预防针”?“天价大虾”事件虽然属于景区个体行为,但却恰恰折射出了整个旅游行业和城区管理部门在监管督导方面的疏漏,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一点,以后还会有“天价鱼”、“天价蟹”等等状况出现,我国的旅游行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这个事件其实并不复杂,国庆节期间来青岛旅游的南京游客朱先生,走进一家名叫“善德活海鲜烧烤”的店,开始点菜。为了防止被敲诈,他们点菜前还特地问了一下,是不是“一份”的价格,店员表示“是一份一份的价钱”。然后他们点了一份“海捕大虾”,这时候标注价格是38元。要结账了,朱先生仔细一看,唉呀妈呀!38元的大虾,咋变成了1520元?怎么变成了一只38!顾客自知被宰,又被黑心老板以棍棒威胁只好先交了钱,然后报警。但接下来的场景是,警察来了之后说,这事儿归物价局管,他们没有执法权,然后就走了。顾客致电物价局,物价局说他们已经下班了,让他们报警找110解决,后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顾客再次报警,警察还建议顾客先给钱。顾客“很无助、很委屈、很憋屈!”朱先生维权无门只好把相关经历发到了网上,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今年国庆的最火新闻“青岛天价虾”事件诞生了!
被一只38元的“天价大虾赔”上“好客山东”的口碑实在太贵。但问题的根本还不仅仅在于宰客这种恶劣的行为。“天价大虾”所折射出的,正是相关执法部门长久以来未能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落到实处,压根没有把为群众办实事放在心中,压根没有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科学高效的执法管理和危情处理意识。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长期消极怠政,懒政惹的祸。如果相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处理,而不是相互推诿,还消费者一个公道,还市场一片清明,就不会造成今天局面。
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旅游主管部门,都没有意识到在互联网时代下,信息的传播速度已经达到了目前的水平。毫不夸张的说,在目前的时代背景下,这一只天价大虾可以在几小时之内在社交媒体上引发无数的口诛笔伐。但让人担忧的是,执法部门依然认为事情能够“内部解决”,这样固有的思维定式很可能在将来引发更大更深的风波和问题,如果相关人员的思维概念仍难跟上时代发展,那么类似这样“互踢皮球”的形象会继续影响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其后果不可设想。
我们仍然愿意相信,包括青岛市政府在内的各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会牢记这次事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提高其执法管理的水平和责任心,逐渐消除“大虾事件”的不良影响。把山东的形象从目前网友戏称的“宰客山东”重新回到“好客山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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