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11月13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杭州滨江于11月12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9亿元中期票据,简称15杭滨江MTN001,代码101560071;期限3年,起息日2015年11月13日,兑付日2018年11月13日;发行利率5.10%(1年期SHIBOR+0.4479%),发行价格100.00元/百元。
此次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滨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事项已经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滨江彼时公告称,中期票据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而后10月14日,杭州滨江董事会于公告中指出,公司已于10月1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457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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