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细则呼之欲出:无效认购股份由券商包销

【IPO细则呼之欲出:无效认购股份由券商包销】继证监会宣布重启IPO并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之后,最新的新股发行细则也呼之欲出。

首批10家公司仍按“老规矩”办

继证监会宣布重启IPO并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之后,最新的新股发行细则也呼之欲出。据媒体消息,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期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于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无效申购由主承销商包销”。而对于申购成功后又不足额和及时缴款的投资者,证监会也有处罚规定。

券商实际包销机会不大

据悉,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规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联合修订并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各家证券公司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IPO的重启,其中最受关注的一点就是,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万一投资者“打新”成功,但没能足额和及时缴款,其获配份额如何处置?征求意见稿规定,认购者在T+3日下午4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的资金交收,则会被视为无效申购。对此,该部分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而对于网下无效认购部分,同样采取获配份额由主承销商包销的处理方式。对于认购者而言,连续12个月累计3次中签后不缴款,6个月内不能参与打新。

一位券商人士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股上市后都会连续拉涨停,收益相当可观。但极少数投资者可能因忘记缴款错失机会,券商包销的机会实际上是很小的。”

网上申购市值需超1万元

IPO新规中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按市值申购。征求意见稿显示,网上申购沪市、深市新股所需的市值需超过1万元。计算方法是按T-2(T 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此外,每一名投资者网上申购的上限为初始发行股份数的千分之一,最大不超过9999.9万股。

据了解,投资者所持市值还要分市场计算。投资者持有沪市非限售A股,方可参与沪市新股的网上发行;持有深市的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参与深市新股网上发行。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而深市的申购门槛为5000元,对应500股。而在网下认购方面,申购市值同样分市场计算,沪市、深市的最低申购市值要求均为1000万元。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股灾”前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已经有10家公司进入缴款程序,预计11月20日左右刊登招股意向书。这也意味着,预缴款取消暂时以及按市值申购还无法实行,这次“打新”还得按照“老规矩”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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