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官网宣布,自2015年11月20日起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
昨日,央行官网宣布,自2015年11月20日起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对此,招商银行同业金融总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向南都记者表示,此举还不能认为央行调整SLF利率等同于降息,但央行或许也有投石问路的意图。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让地方分支机构直接对地方金融机构SLF,有助于解决流动性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刘东亮认为,此举意味着央行设定了利率走廊的上限,是利率走廊管理的具体体现,当市场利率触及上限时,央行可以及时提供流动性,平抑市场利率,此次特别提及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中小银行的扶助之意明显。
刘东亮进一步表示,表明目前已进入新老基准利率体系过渡阶段,新的基准利率体系呼之欲出,但仍有待央行进一步明确,也是央行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向价格性调控转变的体现。据了解,央行10月对11家金融机构开展SLF操作时的利率为3.35%。此次,央行将分支行SLF利率下调了1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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