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里部署,合肥市决定自今日起降低工业、商业企业等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气价下调0.7元。气价下调后,预计年减轻企业燃气支出3.5亿元以上。
根据国家和省里部署,合肥市决定自今日起降低工业、商业企业等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气价下调0.7元。气价下调后,预计年减轻企业燃气支出3.5亿元以上。
市物价部门通知,11月20日起工业、商业企业等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降低0.70元/立方米,即销售价格由4.00元/立方米调整到3.30元/立方米。同时,为减轻非居民天然气用气大户成本压力,继续对用气大户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即年用量120万~600万立方米,优惠0.05元/立方米,销售价格3.25元/立方米;年用量600万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优惠0.10元/立方米,销售价格3.20元/立方米。
今日12:00起,合肥市管道联网市县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由4.33元/立方米调整为3.63元/立方米。按2014年销售气量统计,预计年减轻交通运输企业以燃气为动力的运输工具燃气成本支出1.68亿元。
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合肥市出租车运价同时启动联动机制。在出租车运价起步基价不变情况,基价里程后车公里租价下调0.1元,空贴费和夜间补贴按原比例相应调整。电动出租车车公里租价与排量1.3升及以上车型实行同价,并同步执行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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