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松绑”商品房限购

山西省政府11月19日公布了《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取消商品房购房限制。包括取消购买商品住房套数、户籍、年龄等限制;取消商品住房销(预)售价格申报制度;取消对境外机构及个人在本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限制。

继四川、甘肃、安徽之后,山西也决定全面松绑住房限购。

据《山西晚报》报道,山西省政府11月19日公布了《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山西省房地产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中规定,取消商品房购房限制。包括取消购买商品住房套数、户籍、年龄等限制;取消商品住房销(预)售价格申报制度;取消对境外机构及个人在本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限制。

根据《意见》,山西商品住房套型面积将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不再受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70%以上的限制。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套型进行调整。

对于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意见》规定,金融机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结清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允许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居民家庭,第三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允许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申请贷款购房。山西省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审核周期一般不超过30天;对购买首套或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

《意见》由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提出。针对取消限购原因,上述报道引述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述称,这是为了健全完善符合山西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提升房地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的楼市成交走淡,让一些区域面临较大的去库存压力,在此背景下,一些省份选择了松绑限购政策,以释放住房需求。2015年1月,四川省率先全面取消限购限价,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限制同时取消。2015年5月,甘肃省出台了25条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取消多项房地产开发和消费限制政策,包括取消商品房开发项目套型和面积限制、取消居民购买新房限定购买套数和取消异地购房限制。随后的6月,安徽省也明确提出停止住房限购政策,居民购买住房无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当下,房地产市场仍未全面回温,区域分化仍显明显。瑞银证券房地产分析师丁晓对《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表示,三线城市需要政策支持化解高库存。他给出的数据显示,瑞银监控的一二三线城市库存去化月数分别为7.9个月、13.7个月、23.4个月,一二三线城市库存水平近5年均值为9.2个月、13.3个月、20.2个月,而2010年6月时一二三线城市库存去化月数分别为9.1个月、8.8个月、9.2个月。

“可见三线城市库存水平很高,需要政策支持化解。”丁晓同时表示,虽然短期看三线城市的高库存有可能伴随未来政策的支持而逐步走低,但此类城市整体面临人口长期增长乏力的隐忧,住宅销售因为政策的推出而大幅增长的概率较低,瑞银仍维持看好项目在一二线城市或核心城市周边占比大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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