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东欧合作驶入快车道

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历次会晤成果来看,双方的合作在步步深入。

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历次会晤成果来看,双方的合作在步步深入。首次提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更是成为本次会晤的一大亮点。上述规划明确了从2015年到2020年双方合作的方向和重点,目的就是推动“16+1”的合作提质增效。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产业优势互补,合作潜力巨大,未来双方应在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等领域扩大经贸合作,共享发展成果。

11月2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苏州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李克强在会晤中提出深化“16+1合作”的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并表示中方愿同中东欧16国分享彼此发展机遇,共同推进实施此次会晤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

业内专家表示,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机制的引领下,特别是中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大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的合作已经成为中欧合作的新途径。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产业优势互补,合作潜力巨大,未来双方应该在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等领域扩大经贸合作,共享发展成果。

中期规划意义深远

在此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的讲话中,李克强提出中国—中东欧合作的“1+6”合作框架,涵盖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一个目标,即制定未来五年合作规划,使合作更加可持续、更加富有前瞻性,不断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六大重点,即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落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推进路线图;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与中东欧国家发展战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打造产能合作新样板;不断创新和拓宽投融资合作方式;以农业等领域为突破口,促进贸易投资双增长;扩大人文社会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首次提出合作中期规划,是此次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的一大亮点。规划明确了从2015年到2020年双方合作的方向和重点,目的就是推动‘16+1’的合作提质增效。”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孔田平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解读称。

商务部研究院欧洲研究所专家姚铃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机制自2012年建立以来,对中国与中东欧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引作用。从历次会晤成果来看,双方的合作在步步深入,中国与中东欧的合作也成为中欧合作的新途径。此次会晤中李克强总理提出的“1+6”合作框架可以说为中国与中东欧务实合作再添动力。

贸易投资潜力巨大

据了解,在“1+6”合作框架下,中方已分别同匈牙利、塞尔维亚方面签署匈塞铁路项目相关协议,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中方提出“三海港区合作”倡议,重点开展包括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和黑海沿岸港区、园区在内的产能合作,在有条件的港口合作建立产业聚集区;中方提出设立“16+1”金融公司,探讨通过商业化运作支持成员国之间开展产能合作等。

对于双方未来的合作前景,姚铃表示,中东欧国家与中国有很强的互补性。比如中东欧尤其是东南欧农业是优势产业,这与中国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需求有契合度。此外,中东欧在港口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需求很大,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未来双方应该发挥各自的优势,结合双方需求,在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物流等领域扩大中国与中东欧之间的经贸合作,共享发展成果。”姚铃说。

孔田平也指出,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的改善也是其经济发展战略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双方合作的空间很大。产能合作也是双方可以探讨的领域,比如中期规划特别提到的装备制造合作。此外,在建材、石化等优质产能方面的合作也可以进一步磋商。

在备受关注的“一带一路”和中东欧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方面,孔田平表示,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经济发展战略,所以要有针对性地研究中东欧各个国家的发展战略及发展重点,找到“一带一路”与它对接的可能性,目前中国在装备制造业水平、轨道建设经验等方面都有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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