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期延长至4个月 巴东3月1日正式启动

2月21日,笔者从巴东县水利水产局获悉,今年长江流域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较往年延长至4个月。

根据有关规定,长江流域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由过去3个月延长到4个月,同时禁渔范围覆盖长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

巴东禁渔范围包括长江上游与巫山县交界处至下游与秭归县交界处之间的干流域及通江水域,即鳊鱼溪、小溪河、链子溪、纸厂沟、神农溪、东瀼溪等。

在规定的禁渔范围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虾、蟹);所有捕捞船必须靠岸休船,捕捞工具入库,市场、餐馆无江野生鱼(虾、蟹);所有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禁渔期规定,凡违反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举报电话:4335026。晚报讯(通讯员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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