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查获一辆严重超员校车

核载19人 实载37人 超员95%

3月10日,随州市随县新街镇居民涂某被公安机关批准执行取保候审。他懊恼地走出看守所,悔恨当初,因其涉嫌驾驶校车严重超员被刑事拘留。

3月7日下午,涂某驾驶鄂SE59XX大力牌中型专用校车运载新街镇启蒙幼儿园学生欲送往胡堂村。16时许,当车辆行驶在新河乡村公路河源店路段时被随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37人、超员95%。根据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第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规定,该校车驾驶人涂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随县交警大队立案侦查。次日,随县交警大队报请随县公安局批准对涂某执行刑事拘留。

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王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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