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我市农民、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现突破,10户农民、农民工缴存公积金8.9万元,8户申请公积金贷款金额达到233.6万元。
今年,在全国房地产去库存的大环境下,农民、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呼声颇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积极支持房地产去库存,鼓励农民、农民工在城镇购买住房,改善家庭居住条件,促进住房消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
4月1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外发布了《随州市农民、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暂行办法》,将广大农民、农民工正式纳入公积金政策范畴。《办法》规定,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农民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市农业户口簿,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农民、农民工缴存者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缴存余额达到6000元(含6000元)以上,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规定,并承诺在贷款还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在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农民工叶玉文已将公积金缴存至今年6月,金额为8400元。近期,他在城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便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为29万元,正在审核之中。“感谢公积金的优惠政策,让我们也能享受公积金的红利,圆安居梦。”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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