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国税查处一起涉嫌虚开发票案

近期,随县国税局在对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8户企业经营、开票异常,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经分析比对,8户企业共涉嫌虚开专用发票206份,涉及税额近300万元。随县国税局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并主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避免了税收损失。

该局日常巡查发现,某商贸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在注册、经营、发票使用等方面,呈现出高度一致的共同点:注册时间特殊,均注册于2016年4月份左右,而此期间,正值随县推行“营改增”及办税服务厅搬迁;注册地域偏僻,均为隐蔽偏远的乡镇村庄;经营范围广泛,涵盖“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工程机械、农副产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等,且均为商贸企业;操作程序类似,均申请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且均按月领用了10万元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经验,随县国税局作出初步判断,这8户企业涉嫌虚开,且疑为团伙作案。经过进一步核实,这8户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均为外地,电话号码均已无法接通;相关人员互为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进一步增加了涉嫌虚开的可能性。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随县国税局迅速摸清了这8户企业的基本作案程序和手法:先是利用“营改增”和办税服务厅迁址期间,分局与办税服务厅衔接时间差,通过即办事项,注册成立公司,并认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随后,领取专票,并顶额开具;采取“先开票后作废”的形式,将企业当月开出的专票,在月底作废;对部分未作废的发票,当月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在申报上,虽然按时抄报税,但基本为零申报;对少量未作废的发票,采取在纳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做负数完成零申报;同时查明,涉案企业均无进项抵扣发票;作案周期基本控制在两三个月内,然后走逃失联。

掌握基本情况和作案手法后,随县国税局迅速采取措施,竭力避免税款流失。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策,探讨措施,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积极同公安经侦部门取得联系,提请司法部门介入前期侦查,实现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同步办案,联合取证,保持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讯员唐恩侯、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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