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阳光交易平台——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纪

随州市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自2009年组建以来,不断推进随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强化综合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形成了监管机构设置合理、制度设计配套健全、违法行为惩处到位的权力制衡机制,形成鲜明的“随县特色”,受到各方赞誉。

6年来,进入随县交易中心招投标项目共计795(标段),实现招标总额50.49亿元;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交易中心积极支持项目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较好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健全规章制度 提高服务能力

组织开展职权清单清理。按照随县政府统一部署,对局、中心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服务等所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上报,划清了权力界限,厘清了权责,完善了31项法定职权的办理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组织开展制度规则清理。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清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要求,会同住建、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对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对各部门制定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

组织制定平台服务指南。为规范进场交易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中心制定了《随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操作服务指南》。健全完善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网上支付操作流程,在网上公示了招投标参与各方全流程操作说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电子交易平台准则,提高信息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强化监督力度 规范市场秩序

推动建设部门联动机制。局、中心积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监督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共享招标项目信息,积极推动探索行业主管和综合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促进市场监管合力的形成。

深化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参与全省招投标信用记录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将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向省级平台报送,实现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公用。贯彻实施《湖北省招投标不良信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等四类重要当事人的不良行为量化计分、记录、管理和应用。

提高专家评审质量。一是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落实每个专家的独立评标的职责。二是进一步落实评标“三审制”,即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深专家每月一次复审、监督科日常监审。通过严格规范评标专家的评审,有效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质疑、投诉、举报等问题,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管职责范围,进一步完善质疑投诉举报问题处理工作规程,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规范操作流程 打造阳光平台

服从大局,优化平台建设。积极主动配合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助力市、县级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建设。目前交易系统建设已经就位,为有序推进其它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做好了铺垫。

清理中心制度规则,规范平台服务。根据相关文件及市级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要求,局组织中心业务人员集中整理相关的业务制度。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修改了CA数字证书办理内容、服务指南、各岗位职责等,对招标文件审查、保证金提交等与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的内容,坚决取消,规范平台服务。

强化档案管理,制定资料归档流程。招标资料按中心“两表制”时限规定,由中心、监督科、局分管领导逐级按《湖北省进场招标投标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审查,逐一签字确认后,归档至中心档案室保存。中心档案经以上流程规范整理后,已达到省一级标准,并于2015年9月通过验收评定。

强化机关建设 筑牢风险防线

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随县县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向业务服务对象、相关联系部门、两代表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党组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开展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机关党支部在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落实党组织工作要求,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努力做到“十个必须和十个严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机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公布“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督清单”,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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