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法院跨省执结百万货款案

近日,随州市随县法院执行局跨省执结一起工程货款纠纷案,执行标的100多万元。

2011年5月,随州经销商文某向田某运送3000多吨水泥,用于广东某工程建设项目。田某在支付60余万元货款后,余下100余万元货款久拖不付。2015年11月,经市中院二审,终审判决田某支付文某100余万元货款。判决生效后,田某玩起“躲猫猫”,躲避执行。文某则因资金链中断,公司生产经营困难,经济陷入崩溃边缘。于是,文某提出立案执行申请。

鉴于此案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且跨省执行难度大,随县法院迅速开启优先执行通道,执行干警三下广东,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均徒劳无获,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6年2月,最高院开通网络查控平台,与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联合惩戒合作协议备忘录。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为解决执行难题开辟了新道路,推动了随县法院跨省案件执行的进程。

随县法院通过信息化平台查控发现,田某虽无存款,但与第三方某公司下设分公司资金往来频繁,执行干警奔赴该账户开户银行,通过反复研究交易明细,从中寻找蛛丝马迹,最终分析出被执行人对第三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300多万元。执行干警要求其协助执行,但该公司置若罔闻。执行干警一方面果断冻结该公司账户100余万元,对田某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让其经营处处受阻、寸步难行;另一方面奔赴广东,向第三方公司释明协助执行的义务,并告知若不配合法院执行,公司将面临罚款,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受到处罚。至此,这件跨省工程货款纠纷案得以全面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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