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27日讯 伊利股份晚间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拟以2015年度相比201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差值为基数,按照30%的比例提取持股计划奖励金,划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4482万元,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公告内容如下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召开。
会议对2016年12月26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持股计划》《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已于2014年11月13日经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持股计划》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该持股计划将分十期实施,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后续各期持股计划。
根据《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订第三期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以2015年度相比2014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差值为基数,按照30%的比例提取持股计划奖
励金,公司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划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22,299元;
(二)第三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
(三)第三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
记至当期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四)第三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
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五)第三期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六)第三期持股计划参与人的持有情况如下:
持有人 持有份额(份) 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潘刚、刘春海、王瑞生、 9,406,515 20.99
王晓刚、李建强:共5人
其他员工共344人35,415,784 79.01
合计349人44,822,299 100
董事潘刚、刘春海、赵成霞、胡利平、王瑞生未参与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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