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广水企业

“‘营改增’后我们行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可以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法律规定抵扣增值税,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税收负担。”2月17日,随州广水市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罗炎辉高兴地说。

该市农商银行的财务申报表显示,2016年5月至12月,该行实际缴纳增值税346万元,较“营改增”前减少税收负担151万元,实际税负大幅下降。

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该市国税局将税收优惠政策整理成册,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相关企业,辅导企业依法办理减免税申报工作;及时受理纳税人报送的减税免税申请,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上报。同时,该局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016年,该市国税局累计办理各项税收减、免、抵、调、退税额32725万元,相当于当年国税收入总量的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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