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检察院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原告身份,代表国家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保护国家利益,使国有财产近500万元免受损失。

据了解,被告万某及所经营的某种业公司,通过向某事业单位原负责人黄某行贿,签订虚假合同并提前签订时间,购买了该事业单位使用的一宗土地,以此骗取征地补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政府收储该土地后,已拨付征地补偿款360余万元,待拨付360余万元。万某及其公司因土地被征产生支出和损失费用230余万元,非法获利130余万元。

曾都区检察院在侦办此案过程中,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若不采取紧急措施,将导致更多的国有财产遭受侵蚀,因此,向有关单位及时发出暂停拨付征地补偿款余款的检察建议。据介绍,万某及其公司涉嫌行贿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该院此前已依法提起公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此前签订虚假合同无效;依法追缴万某及其公司非法获利130余万元;终止拨付征地补偿款余款360余万元。

据悉,近年来,曾都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中的作用,使国家财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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