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参与抗执行 妨害公务被判刑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秀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黄某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一起民事执行案也因二人判刑而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

该案缘起于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2013年10月31日,周某受同村村民黄某请求帮其运输蔬菜,在捆绑蔬菜过程中,因绑带弹出致其右眼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后协商未果诉诸曾都区法院,经判决黄某及其妻子王某共同赔偿周某115405元。判决生效后,黄某、王某二人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7月曾都区法院对此案立案执行,期间经执行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仍未达成和解协议,黄某、王某也拒不执行判决。

2016年5月,曾都法院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周某再次到黄某、王某蔬菜大棚找夫妻二人组织调解。二人拒不配合,执行法官随即对王某宣布采取拘留措施,在将王某送往拘留所的途中,其主动提出与周某进行协商,执行法官即通知双方当事人下午到法院进行调解。

当日下午,黄某带其胞姐黄某秀、胞妹黄某云等多人来到曾都法院调解室,调解刚开始,黄某及黄某秀、黄某云等人大吵大闹,并对执行法官进行辱骂、推搡,导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在法院相关执行领导赶到对众人宣讲法律知识并阐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后果时,被执行人黄某倒地并缠抱执行法官大腿,其胞妹黄某云随即教唆黄某抢夺相关执行案卷,黄某即起身连同其胞姐黄某秀抢夺执行法官手中案件材料并撕毁,同时将执行法官胳膊打伤,衣服撕破,并威胁在场法院工作人员。

案件发生后,为坚决打击涉执违法行为威慑老赖,曾都法院决定对黄某秀、黄某云实施拘留,并以涉嫌妨碍公务罪,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依法公诉、审判,最终做出上述判决。黄某也因亲属判刑,并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工作下,与周某就赔偿达成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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