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

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严惩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切实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充分的“绿色福利”“生态福祉”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近日,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湖北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切实发挥检察职能,迅速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

为扎实开展此项监督活动,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各院均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各项要求层层落实,统筹推进。近阶段,随州市检察机关将开展大调研,详细了解本地生态环境现状,准确把握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摸排梳理线索,集中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推进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据悉,该专项活动为期一年,将依法惩治破坏全市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水资源、空气土壤等重点领域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严重超标污染物、无证为他人处置危险物、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环境污染犯罪;严惩盗伐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发高发的破坏资源犯罪;重点查办在国土、能源、水利、林业、矿产等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造林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等。

市检察机关将始终立足全市生态环境地域特点,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作用,有效打击和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实现随州绿色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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