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把好筹资筹劳审批关

如何把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关,4月20日,笔者从随州市随县减负办获悉,该县明确要求各地坚持“三个不准”,即不准乱开口子向农民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已经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不准以其它理由和形式再要求农民出资和出工;除遇到防洪抢险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准无偿动用农村劳力。

同时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筹资筹劳使用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可以筹资筹劳;严格筹资筹劳限额,并实行上限控制,其中“一事一议”筹资以村为单位,全年筹资总额人均不超过15元,“一事一议”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原则上控制在10个工日内;严格筹资筹劳程序,筹资筹劳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出决定应由到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通过,并经上报批准和组织公示后方可执行。

该县还明确,农民负担预算方案审批仍由县减负办统一扎口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坚持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不审批,手续不健全的不审批,超规定标准的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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