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一商场因噪声扰民被处行政警告

曾都一商场经常制造噪声扰民

单位法人被处行政警告

通讯员王纯正报道:近年来,曾都区东城派出所高度重视城区噪声污染干扰市民生活问题,大力开展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查处城区主要街道、商业场所、学校周边及居民居住密集区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努力改善辖区居民的宜住环境。

5月10日12时许,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舜井大道某服装商场门前时,发现该商场的音响发出非常刺耳的噪声,旁边市民也反映该商场经常制造噪声扰民。民警们立即上前关停音响设备,并将该商场法人聂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询问,聂某某对其商场因招揽生意制造噪声干扰市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依法对聂某某处行政警告并责令其写下整改保证书。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若有违反者,对违法个人或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行政警告;对警告后不改正的违法个人或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民警告诫广大商家,切不可肆意违法,以免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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