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复牌新规即满周年 仍有个股任性停牌

  有投资者认为,不应长期限制股民的股票流通,并应补偿因长期停牌使投资者蒙受的损失。如果停盘超过3个月,持股人有权要求上市公司按停盘价予以补偿。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欣)到本月27日为止,A股两市交易所去年发布的停复牌新规将满一周年。仅仅因为公司控股权争夺就任性停牌30天的爱建集团近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审慎办理停复牌事项。

  仍有公司停牌超过100天

  据悉,上交所去年5月27日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简称《停复牌业务指引》), 深交所当日也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沪深两大交易所分别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最长期限圈定在5个月和6个月。

  据本报记者粗略统计,目前两市有中房股份、国电南瑞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停牌时间较长,其中有部分公司的停牌时间超过100个交易日。上述个股停牌的理由多是重整事项、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事项、重要事项未公告等等。

  例如深市的华北高速因大股东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自2016年6月24日起停牌,到了12月22日,公司依然无法拿出重组预案,继续停牌迄今。

  上市公司长期停牌,给机构带来不小的压力。以此前停牌重组的王府井为例,公司一季报显示,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公司410.12万股、396.45万股、377.97万股。今年5月9日,王府井复牌,重组落空,股价连续两天暴跌,持股基金损失惨重。

  由于基金所持的股票此前处于停牌阶段,市场连续下跌,因此出现了停牌股被动超出持股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基金产品遭遇巨量赎回,将出现相关风险。

  业界:

  超3个月停牌要补偿

  有市场人士认为,近期管理层加大上市公司停牌限制,或在为A6月份再次冲刺MSCI做相关制度上的完善。两地不同的股票停牌制度面临诸多弊端,这曾经是此前一度阻碍A股纳入MSCI的重要因素。

  而更多的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的停牌需要从制度上明确时间,并且加大惩罚力度。而不应该是只要依法披露,或者有充分“理由”就可以一延再延,3个月期限届满后就应采取强制措施复牌,无法复牌的则应该强制退市。而且要给投资者一个缓冲的时间,例如停牌和复牌之前提前发布公告,公告后一两天再停牌,这样才能做到对投资者有公平可言。

  此外,上市公司长期停牌主要因为预期进行并购和重组,如果并购和重组失败,就必然导致股价大跌,投资者完全没有主动避险的能力。因此不应长期限制股民的股票流通,并应补偿因长期停牌使投资者蒙受的损失。如果停盘超过3个月,持股人有权要求上市公司按停盘价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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