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着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幸亏有医保政策,给我报销了大部分医疗费用,要不然我这条命恐怕早就没有了。”昨日,曾都区万店镇石桥村村民裴华保感激地说。

今年54岁的裴华保是个贫困户,去年8月因患食道癌在市中心医院住院20多天,经医院治疗后病情稳定,花去治疗费53000多元,报销42000元,报销比例达78.13%。

裴华保只是曾都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一个缩影。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经过精准识别和分析致贫原因,该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884人中有18793人属因病致贫人员,这些贫困户家中均有1个或1个以上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负担较重,脱贫压力较大。

针对重大疾病成为农民群众致贫、返贫的关键性因素,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成为贫困户摆脱贫困的最大阻力等实际情况,该区在发展扶贫产业稳固脱贫基础的同时,不断强化财政投入,织密医疗保障网络,减少群众致贫风险。

农村医保全覆盖。通过大力宣传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动员农民加入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采取农民缴纳基本、财政资金补助的办法,将全区420158名农村人口纳入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其中农民个人只需缴费150元/人,财政补助450元/人。2017年,全区农村居民参保率达到100%。

贫困家庭全补助。对农村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五保户、分散供养孤儿、精准扶贫对象个人应缴部分,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和残联等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补助缴纳,贫困人口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仅此一项,区级财政投入资金246万元。

重点对象加保障。在扩大农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补助参保个人缴费的基础上,2017年,曾都区财政再次投入278万元,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884人购买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使贫困人口在享受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同时,再增加一项医疗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大病发生的高额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及大病保险政策赔付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设2000元的起付线,余下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按90%的比例再次给予赔付,贫困农户最终只需支付住院治疗总费用的2%左右(不含起付线),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支出负担,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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