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案例剖析——非法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例

2012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在柜面日常业务中发现,一对公客户长期闲置的账户不明原因地突然启用,且该账户交易存在快进快出、交易金额大,汇出地点较为集中等显著特点。该账户的种种异常行为,引起了网点柜员的关注,于是网点对该客户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并向当地人行报送了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在机构信用代码系统中,了解到该公司在当地另外一家银行开有基本账户,2010年1月在建行又开立了一般账户。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煤炭等工业原材料的加工、销售、批发。该公司法人代表身份信息显示其为当地人,居住在当地石化总厂范围内。

在与该公司财务人员交谈中了解到,该公司总部设在深圳,主要业务也在深圳。该公司在当地没有营业场所,工作人员仅有几人,注册资金5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化工产品,注册地点也在当地石化工业区范围内,但该公司却没有与当地的石化企业及相关工商户发生资金往来的交易记录。

该公司有煤炭批发的经营内容,但该公司却没有向有关煤矿等工商企业付款记录,反而江西某煤矿向该公司大额汇款,资金过亿元,且该公司将巨额资金于当日全部转往东莞,该公司账户明显存在过渡资金现象。

该公司账户往来资金单笔金额大,大部分单笔达千万以上,每次短短几天资金汇进汇出都过亿元,账户资金往来与自身的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可疑交易分析

2010年1月12日该客户开立账户为一般存款户,开户一年之久后,于2011年1月12日突然启用,在之后的18个月内骤停骤用,用用停停,间歇性交易,为地下钱庄的一个特点。

自2011年1月12日第一次使用账户,在截止到1月23日中的5天时间内转入4笔资金,金额留存1元;2011年12月12日第二次使用,3天内转入转出均为3笔,且金额都为5485万元,未留存余额;2012年7月9日第三次使用,4天内转入10笔转出24笔,金额达2亿元之多,余额留存仅8元。以上资金快进快出,不留或少留余额,为地下钱庄又一特征。

该账户从2011年1月12日第一次启用后,到2012年7月,共发生50笔交易,累计金额高达79495万元,全部通过电子银行转帐交易,交易地点多汇集在几个固定城市,如深圳、上海、东莞、广州、宁波等。

客户在2011年1月、2011年12月和2012年7月3个时间段的13个交易日里通过5个外地公司账户转入资金,共交易17笔,金额达39761万元,每次都是转入同一账户。资金去向分别为上海、东莞、北京、宁波、广州、天津和沧州等15个地区账户,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都通过网银分散转出到外地账户,特征明显,且网银交易无限额,单笔金额都较大。

汇入该账户的资金达39761万元,主要来源于深圳和江西,资金汇出地点主要是上海和东莞,其中上海一家金融机构网点就有15个账户,转出资金15640万元。

案例启示

1、牢固树立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无论是柜员、会计主管、还是客户经理,每一个银行职员都应该牢固树立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对银行的每一个客户,都应该多观察、多询问,每一笔业务都应该认真审核,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性。

2、密切关注客户交易特点,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对于一些金额巨大,快进快出或频繁进行网银交易、固定账户之间频繁进行大额转账交易等客户,柜员应及时对实际控制人、交易受益人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其交易目的、交易背景、交易性质。从蛛丝马迹之中发现洗钱线索,最大限度控制风险。

3、及时上报,有效规避洗钱风险。金融机构经识别分析,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账户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为人民银行及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提供线索。

建行提示:

1.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3.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4.不为身份不明人员代办金融业务;

5.不参与或使用非法金融服务,如地下钱庄;

6.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7.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及金融交易的相关信息;

8.尽量少用大额现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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