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稽核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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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稽核工作流程图)

单位内部的基本稽核制度包括哪些?

根据《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记账人员、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和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即在经济业务和会计事务中,记账人员不能同时兼任经办人、审批人、验收人(财物保管人)。

稽核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稽核工作流程图)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即出纳人员不能同时兼任稽核(稽查与审核)人、档案管理员、记账员。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即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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