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问题少年结伴作案 刺死多人法庭求死(2)
作案后,两人到北京西站登上开往兰州的火车,当火车开到山西绥化时,他们被警方抓获。
■最后陈述
第一被告人当庭求死刑
昨天,公诉人认为,蒋宏亮和张中儒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他们持械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他们在抢劫时均是主犯,均应从重处罚。
蒋宏亮和张中儒没有为自己做辩护。
在最后陈述时,蒋宏亮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达了歉意,他看着他们说:“对不起,我年少无知,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了极大伤害,我十分后悔。我请求法庭判处我死刑,以减少被害人家属的伤痛。”蒋宏亮还希望他的家属能够赔偿被害人,给他们以精神上的抚慰。
张中儒也表达了悔意,希望法庭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凌女士和家人向蒋宏亮和张中儒索赔159万余元,另一名受重伤的杨某单独索赔42万余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追访(被害人方)
女青年装死躲劫难
凌女士一家从河南来北京十多年,以前父母给人打工,出事前一两年才经营废品收购站。她的弟弟被害前读初中,“全班前三名,还有奖学金,就快考高中了。”
凌女士说,案发当天,父亲去参加别人家小孩的生日宴没在家。家里有三间屋子,她和母亲住第一间,弟弟和其同学住第二间。
当晚,凌女士睡得很死,母亲起来开门时,她并不知道,她是在挨砸后被惊醒的。“我坐起来用手挡,当时我还以为是我弟弟打的,我想不到是别人打我。”
凌女士说,将对方推倒后跑了出去。在门口,她看见母亲被蒋宏亮捂住嘴站着,蒋宏亮对她说,“你敢跑我就杀了你”。
“我妈听到他的话,挣脱开,让我快点跑。”凌女士说,“快点跑”是母亲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凌女士跑出去后,张中儒一直追,约300米后,张中儒将她抓住,“我们俩一起绊倒,他骑在我身上掐我脖子、捂我嘴。”争抢中,张中儒手中的锤子被甩了出去。之后,张中儒又掐她脖子,她就开始装死。张中儒看她不动了,就抱起她向家的方向走。“我眼睛一直眯着看,他走一段就把我扔到草地了,随后又捡起锤子砸了我左侧额头,特别狠。”
尽管已经流血,但凌女士咬着嘴唇忍了下来。张中儒走远后,凌女士起身跑着去求助。
凌女士说,出事后,他们还呆在北京,但废品收购站已经不再经营,他的父亲因伤心过度已经没有精力工作,“一家人特别痛苦,都是靠亲戚的资助生活”。现在,她的左侧额头还有伤疤,“电视看久了左眼就会很疼”。
■追访(被告人方)
关爱不足父亲内疚
昨天,张中儒的父亲到庭旁听,他委托张中儒的法律援助律师向法庭表示,他们有强烈的愿望要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
张父告诉记者,他和妻子来自四川农村,早年来到北京,在顺义区的酒店做维修工作,张中儒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平时我们没什么时间关心他,他老不在家,在外做什么从来不和家里说。”
张父说,他们曾让孩子在酒店做过服务员,“他不喜欢工作,一两个月就不干了,受不了那个约束。”他们平时也给孩子钱,“隔段时间就给100元,但他不够花”。
在父亲眼里,张中儒是个“胆子很小也挺善良”的孩子,他认为,孩子走到今天应该是交友不慎,被蒋宏亮影响了。
出事后,他们后悔以前没多关心孩子,“给人家造成那么大的伤害,我们也挺内疚”。张父说,他们经济能力有限,只有几千元的积蓄,正想办法多凑钱,“赔偿算不上,最多就是一点补偿”。
张父说,蒋宏亮也有家属到庭旁听,但没等开完庭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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