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抄袭本科生论文 学术不端情节严重遭校方解聘

首页 > 焦点 > 热点资讯 > 正文

副教授抄袭本科生论文 学术不端情节严重遭校方解聘

当天,遵义师范学院便成立调查组,由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吴有富担任调查组组长。校方经过调查组的核查比对,赵井春发表于《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的论文,与安庆师范大学毕业生金鹏网络举报所提供的论文资料实属同一篇论文。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27条第一款,“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应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依据《遵义师范学院学术规范管理办法》第2章第5条“不准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占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的规定,调查组认定赵井春侵占他人成果。

目前,赵井春正在积极配合学校调查,等待处理结果。赵井春在8月6日给金鹏打了电话,对于侵占《论刘震云官场小说的批判性》一事作出解释并道歉,双方就此事达成和解,金鹏表示,不再追究赵井春侵占论文一事。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