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调薪正加速落实 7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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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6日表示,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目前调薪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据介绍,从今年6月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

  李忠解释说,由于此次调薪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外,近年来,我国还对各类职工的工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据人社部的数据,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820元,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将由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

  同时,截至2014年年末,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与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加了3684元,增长11.3%。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864元,比上年提高255元,增长9.8%。

  “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等于单一涨工资,会放到整个收入分配关系调整的大盘子里面来统筹考虑。”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记者说,比如,要同时研究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问题,其中包括研究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如何建立问题等。“换句话说,公务员工资如何调整,一定是在对别的社会群体统筹考虑和部署的基础上来相应安排,不会单一研究公务员群体如何涨工资。”

  记者了解,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涨工资是以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及其变动作参考依据的。因此,公务员涨不涨工资、涨多少,都要参考企业相当人员,也就是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来决策,是一种比照追随机制。

  “按照国际惯例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通行做法,公务员工资水平大体处于社会平均收入偏上位置。按照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数据来看,目前公务员工资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比较稍低,与全部企业比高一些,但后一个差距比5年前明显缩小了。”苏海南说,从这个角度比较看,适当提高一些公务员工资有一定道理。但这需要以清理整顿津贴补贴等为必要前提,即把制度外的转为制度内的,把暗的转成明的,在开了正门的同时一定要关上后门。因此,公务员工资调整必须以深化改革为充分必要条件,必须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李忠曾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工资调整的实际增资幅度并不高,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加300元左右。而据人社部介绍,这次调整的一个特点是向基层倾斜。

  “有的公务员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资才一两千元。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工资也就3000元左右。这跟公务员的社会地位、人力资本和承担的工作是不匹配的。”苏海南表示,从全国总体水平看,基层公务员工资普遍偏低。

  李忠介绍,中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偏低。“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对个人来说,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实际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

  按照李忠的说法,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对此,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中新网 佚名)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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