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授权书下载

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下载

随宣文〔2016〕19号

 

 

关于印发《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市直各单位: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现将《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2016年7月21日

 

 

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

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随州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和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经研究,将于近期举行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

二、活动名称

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启动时间:2016年7月21日

2.电视展播时间:2016年8月1日开始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4.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26日

5.组织评审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9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随州广播电视台

五、参赛对象

面向全市个人和团体征集,所有符合要求的作品予以展播。

六、作品要求

1.征集的作品范围包括:

(1)剧情微电影(微视频);

(2)纪实微电影;

(3)动画微电影。

2.作品须同时使用FLV和MPEG两种标准格式,字幕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

3. 报送时间:申报参评微电影作品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送。

4.报送方式:登陆楚北网(网址:http://www.hbsztv.com),下载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按要求向活动办公室报送(见附件)。

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地址:随州市盛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随州市民中心6楼),联系人:张建军;联系电话:0722-3318766;邮编:441300。

5.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征集展示活动。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随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为报名受理单位。各单位在推荐评选时不得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3)本方案由随州市委宣传部宣教科负责解释。

七、活动安排

1、报名宣传阶段:2016年7月21日启动,在市内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公布实施方案。

2、展播及网络投票阶段:2016年8月1日开始展播,9月1日至9月26日网络投票。

在随州广播电视台设专栏进行展播,同时在楚北网、随州网、随州文明网上同步播出;通过楚北网、无线随州微信公众号组织投票。

3、评审阶段:2016年9月27日至9月30日。

评选构成:专家评审占80%,网络投票占20%。

八、活动宣传

1、活动前期宣传:

(1)制作活动宣传片;

(2)随州广播电视台各频道同时播出活动宣传片;

随州日报、随州广播电视台、楚天快报进行宣传报道;

楚北网、无线随州、随州网等主流网站和微信平台同时发布。

2、活动比赛期间的跟踪宣传报道:

(1)市内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跟踪报道,提高关注度,扩大影响力;

(2)随州广播电视台、楚北网、随州网、随州文明网开辟专栏系列展播;

(3)楚北网及无线随州微信公众号开设互动投票平台,投票结果实时更新。

九、奖项设置

1、最佳故事片奖一名

2、最佳摄影奖一名

3、最佳制作奖一名

4、优秀作品奖三名

 

附件:1、报名细则

2、授权书

3、参评作品登记表

 

附件1:

 

报  名  细  则

 

1.《参评作品登记表》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申报单位或个人可按原样翻印复制。

2.《参评作品登记表》需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个人申报作品需由版权所有者签署意见。

3.申报参评各类评选,应按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参评作品登记表》(含导演阐述、内容简介、故事梗概)20份(可复印);附DVD光盘5套,上述参评节目如无DVD光盘,可提供数据盘和U盘。需提供剧照、演员生活照以及含报名材料的光盘1张。

4.报送作品的DVD光盘请预先检查好,要求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外盒上请用不干胶分别标明片名和单位。

5.报送的照片光盘要相应地注明作品名称、人物姓名、制作单位。所有申报材料中必须标明参选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的单位全称、主创人员名单及版权所有者单位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

6.报送参评的DVD光盘、剧照光盘以及相关文字材料不再退还。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向每位评委提供如下文字材料:关于优秀作品评选工作的说明,参评作品总目录或参评人员名单,参评作品或参评人员评审表,参评单位报送的参评登记表及各种相关文字材料等。

 

中共随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6年7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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