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 涉事男子被立案处罚

日前,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他没想到,这条朋友圈很快被举报到警方,由南郊派出所立案调查。目前,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叶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经查,2017年叶某因危险驾驶被处罚,一直对交警不满,2018年12月26日,叶某看到交警在执法拖车,便拿出手机拍照,将照片上传发至微信朋友圈,并在留言区内编发“风里雨里,无耻的交警只管创收”、“违停,直接拖车,一次八百,挣外快”等辱骂、诽谤交警的言论。

调查过程中,叶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懊悔。当场删除其朋友圈,并写下悔过书。

民警表示,发微信朋友圈、刷朋友圈,这已成为人们记录日常生活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但不管是朋友圈还是其他网络媒体,都不是法外之地,一样要受法律的约束,任何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警方提醒,如对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切勿因逞一时口舌之快,发泄私愤,公然恶意造谣、辱骂、诋毁人民警察,亵渎法律必将承担律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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