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迎来15连涨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19年1月1日起,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5.15%。

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延续使用湖北省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5连涨,月均提高130元,全市月提高合计约1200万元,另补发1月至6月调整金约7300万元。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约9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7月底前可调整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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