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波实验台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关于2018年度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11号)的文件精神,随州市中波实验台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归口随州广播电视台管理。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主要负责省、市广播节目信号传输和敌对信号实验干扰。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全台实有编制13人,实际在职在岗人员15人,退休6人,合计2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2018年收入决算合计270.69元,较上年(252.88万元)增加17.81万元,增长率7.04%,增长原因: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和2018年预算收入(262.59万元)相比增加了8.1万元,增加了3.08%。其中财政拨款240.14万元,较上年(206.48万元)增加了33.66万元,增加了16.3%,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拨款;其他收入30.5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2018年支出合计260.05万元,较上年(221.95万元)增加38.1万元,增长17.17%,主要是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和2018年预算(262.59万元)相比减少2.54万元,主要是控制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和预算相比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189.29万元,项目支出70.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32.93万元,较上年(196.68万元)增加36.25万元,增加18.43%,和2018年预算(186.81万元)相比增加46.12万元,增加24.69%,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2.17万元,项目支出70.76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均为0。与上年(0.34万元)减少10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和上年同比无增长;因公出国费支出为0,和上年同比无增长。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1万元,其中办公费0.77万元、印刷费0.03万元、水费0.28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4万元、租赁费0.15万元、劳务费0.7万元、委托业务费0.2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2万元,因从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和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5.1万元,和2018年预算(6.5万元)相比减少1.4万元,主要是控制费用支出。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08表为空表,和上年同比无增减。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随州市中波实验台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关于2018年度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中波实验台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2个项目,资金50万元,分别是:

1、设备更新改造专项经费10万元,该专项经费为支付927KHZ匹配网络更新改造和1008KHZ天线屏蔽网络及附属设备更新改造等必备设备,是为确保国庆、春节、两会及其他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广播安全播出的相关要求,我台积极完成了两项改造的政府采购手续,都已完成安装验收工作并已投入使用。

2、运行经费40万元,用于支付广播发射设备正常运行电费和设备维(修)护费用等。我台制定年度绩效目标为发射功率满功率和不间断优质播出,全年停电率15小时/年。2018年完成绩效目标,有效地保证了广播发射优质安全播出。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预算资金覆盖广电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能保障本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优质安全播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项目分类及资金性质进行管理,有效地利用财政性资金,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在2018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实现了预期目标,但从执行的情况来看,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些上级交办的突发性任务,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的项目支出,导致年底执行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

针对在预算绩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做到以下改进:进一步规范财务台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检查,切实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继续加强项目单位对绩效管理的学习和研究,不断优化绩效目标编制,进一步落实预算主体责任,在经费执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对绩效目标的考核力度,改进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控制在指标数内支出,加强预算计划执行力度和规范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随州市中波实验台

201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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