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县:国有矿产资源被盗采恳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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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澧县:国有矿产资源被盗采恳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湖南澧县甘溪镇村民皮振海、皮振泉、皮明惕、张贤明、王喜军向媒体反映;他们实名举报杨述军(男,澧县甘溪滩镇天星村东门片人)和孙健(男,码头铺镇洞市村人),两人都是昌家煤矿的主要股东,二人长期盗采国家矿产资源、非法持有枪支、开枪恐吓他人、诈骗他人钱财、吸毒,等违法事件。恳请当地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大肆破坏山林、田地、非正常渠道购买大量炸药、盗采国有矿产资源价值达三千多万元

       据举报人述:澧县泰安矿业有限公司的甘溪滩镇天星碎石场在杨述军操纵下,为了盗采更多的矿石,分别侵占了天星村4组、5组、6组的地,天星村由三个自然村庄,现在有两千人,人均一亩半地,当地的土地多数是山地,村民收入基本靠种地。由于其非法越界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在当地影响极坏,村民的赖以生存土地被抢占破坏,直至无法种庄稼,广大群众怨声载道。

(上图为碎石场)

       由于群众的多次举报、投诉,在今年9月27日,澧县自然资源局测绘人员对碎石场非法越界盗采矿产资源的面积进行了测量,盗采面积达207多亩,预计盗采出石料达六十多万吨,需要炸药近一百多吨,这么多的炸药让村民很恐慌。矿石按现在市场价值50元一吨来计算,盗采国有矿产资源价值达三千多万元。

       测量工作人员对其违法盗采面积进行测量时,杨述军拿出肆万元钱对测量的工作人员进行行贿,测量人拒绝了杨述军的贿赂。贿赂测量工作人员的事天星村的村民全民皆知。据说非法越界盗采期间林业部门对泰安矿业罚款八万多元。目前采石场为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碎石场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据了解目前该盗采国有矿产资源案件相关部门也没有立案查处。

捏造事实诈骗一千四百万元

       2013年6月,杨述军、孙健二人以位于码头铺镇昌家村昌家煤矿扩大煤矿生产量及没有钱交电费为由,以个人名义向澧县甘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借钱1400万元,借钱到手后一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归还借款。2015年下半年甘溪水泥公司多次组织职工代表,到昌家煤矿找到杨述军和孙健讨要欠款,他们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借款条)

       在多次催还欠款未果后,甘溪水泥公司决定以收煤抵还借款,经采取诸多措施,仅收100多吨煤,杨、孙二人总是以煤少,发煤员不在家,没有电费等理由拒绝发煤。其实当时煤价高,产量也高,一开始的借钱就是个骗局。

       非法持有枪支、开枪恐吓他人

2015年10月15日,甘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派公司员工马威等人到杨述军、孙健所有的矛旦煤矿去讨要借款,因意见不合,杨述军当场从自己凌志车(车号后四位号2829)上拿出一支一米来长的枪,并开枪恐吓。事后,马威向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反映了杨述军非法持有枪支的情况,公安机关至今没有给相关回复。

(上图为实名举报材料)

       事事都强制参与、巧取豪夺、参与吸毒

       据举报人讲:杨述军,孙健天天开着100万元的豪车,住着数百万元的豪华别墅,高档红木家具家装,过着吸食毒品花天酒地,荒淫无度的生活,这些都是建立在利用釆取巨额诈骗,赖账,强取豪夺侵占他人经济利益据为己有基础上的。

       在近5年之内有部分街道居民多次反映:杨述军,孙健经常聚集一起吸食毒品(可向甘溪滩镇精华寺居委会张贤明等人咨询),并长期强行参与他人事务,从中巧取豪夺谋取不正当利益。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给老百姓个安宁。

       律师观点:

       从本实名举报材料上分析,根据2005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数量达五亩以上、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即构成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非法持有枪支和私自购买储藏大量炸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即可构成此罪,数量达到5倍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举报材料所举报的诈骗一事如果属实,那么按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1400万元,已经是特别巨大了。

       针对实名举报的内容最终的定性还需要司法部门去依法办案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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