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10起森林火灾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10起森林火灾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层层压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了10起森林火灾履责不力典型问题,督促各地深刻汲取火灾教训,消除火灾隐患,稳定全市森林防灭火安全形势。

1、2019年8月25日,随县殷店镇雄峰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00亩。肇事人刘忠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雄峰村治保主任刘某杨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常某,镇林业管理站站长熊某军,雄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强分别被约谈。

2、2019年10月3日,随县澴潭镇梅坵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5亩。梅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某海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林业管理站支部书记、站长刘某文,村青年书记王某武被约谈。

3、2019年9月30日,广水市十里办事处王家棚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20亩。肇事人吴双娥被刑事拘留判刑。十里办事处王家棚村支部书记吴某明作为第一防火责任人,森林防火工作履职不力被立案审查。十里街道办事处林业管理站站长黄某华、办事处干部涂某刚分别受到诫勉谈话。

4、2019年10月1日,广水市长岭镇黑虎庙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0亩。长岭镇黑虎庙村支部书记周某贵作为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因森林防灭火意识不强,应急值守疏忽大意,森林防火宣传组织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岭镇黑虎庙村支部副书记付某平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9年10月1日,广水市陈巷镇友谊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0亩。陈巷镇友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某玉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巷镇友谊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孙某国作为村级包山头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巷镇林业管理站站长王某履行森林防灭火职责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2019年10月1日,广水街道办事处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60亩。街道办事处芦兴社区总支书记王某作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和代家寨山头的包保责任人,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事处流沙冲社区干部殷某涛作为社区护林员、包保责任人,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杨某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乐某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叶某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街道办事处流沙冲社区总支书记祝某声因履职不力被立案审查。

7、2019年10月3日,广水市武胜关镇乐山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0亩。村委会主任聂某华作为分管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2019年10月4日,广水市李店镇姚店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30亩。姚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生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姚店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某刚(非党)、李店镇林业管理站站长董某武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李店镇干部李某、张某广工作履职不力被谈话提醒,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李店镇党委副书记吴某民受到广水市纪委谈话提醒处理。

9、2019年10月5日,广水市武胜关镇姚庙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0亩。姚庙村党支部书记刘某翌履行防火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胜关镇农办支部书记周某意作为分管林业负责人,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胜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孙某杰,作为驻姚庙村领导,履职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武胜关镇综治办主任、人武部副部长方某明,作为组织派驻姚庙村国家干部,履职不到位、管控措施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0、2019年10月2日,曾都区何店镇荞麦河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65亩。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义作为村主要负责人,森林防火工作处置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保村干部王某义履职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镇党委包保干部张某在全镇被通报批评。

通报还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森防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认真落实3月10日全国、全省、全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履职不力人员要坚决问责到位,倒逼责任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斗争精神、更加严实的作风纪律、更加得力的方法举措,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森林防灭火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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