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现“标准地”出让

随州市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现“标准地”出让

近日,湖北金乌汽车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曾都经济开发区一宗23.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土地在前期挂牌公告中,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规划标准多个方面指标,企业拿地后无需再单独逐项办理各项指标评估评价,可直接办理开工前的相关证件,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这是我市通过“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用地、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工业用地出让总面积972.64亩,其中开发区(各类园区)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工业用地537.63亩,“标准地”出让面积占工业用地出让面积比例为55.28%,高于全省54.61%的平均水平,全省排名第7位;开发区(各类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部通过“标准地”方式进行出让,“标准地”出让面积占园区内工业用地出让面积比例100%,高于全省87.36%的平均水平,与荆门、荆州、咸宁、恩施、仙桃并列全省第一。

“标准地”出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具体是指将达到“净地”标准和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时带指标(含规划利用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环保标准等指标)一同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按照“先建后验”制度规定办理告知承诺有关手续后,可以先开工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企业在拿地后逐项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等多个评估事项,耗时耗力。推行“标准地”出让,将规划、能耗、环境、建设等指标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标准,在出让公告中进行明确,企业可根据标准,在参加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提前开展施工前的准备,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提前介入指导开展审批相关服务,从而为企业节约大量的时间,从而实现拿地即开工。

今年6月30日,我市首个“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实现“四证同发”,湖北天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这背后,正是“标准地”出让为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开展各项审批服务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以承诺制代替“标准地”出让履约保证金工作方案》,明确对随州各类工业园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新增工业用地,实施以承诺制代替“标准地”出让履约保证金;同时,支持企业以银行出具的保函代替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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