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栽进棉花堆窒息而死 家长索赔28万余元
时间: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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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频道 一个9岁的男孩放学后,在自家棉花堆里玩耍时,不幸头朝下栽进棉花堆上的一个坑中,造成窒息死亡。孩子的家长认为,学校放学过早,且没通知他们,是造成孩子最终死亡的重要原因。因此起诉学校,索赔28万余元。

  孩子早放学 棉花堆玩耍被闷死

  侯某和妻子杨某是宁河县两位普通的农民。他们有两个孩子,大女儿上中学,儿子在宁和县某小学上四年级。两口子虽然挣得不多,日子过得却很幸福。最让他们得意的就是,两个孩子都很孝顺、听话,学习又好。特别是儿子小昆(化名)活泼可爱,学习特别勤奋,曾多次获奖。

  2011年10月26日下午,学校于3点20分放学。乘坐学校安排的车辆回到家后,小昆在自家厢房棉花堆里玩耍时,栽入棉花堆中一个坑中。其母杨某回到家时,发现孩子已经不行了,虽极力抢救,也未能挽回幼小儿子的生命。

  孩子过世后,侯某、杨某夫妻悲痛欲绝。他们认为,学校本应在4点10分放学,但当天却于3点20分就提前放学了。致使他们无法在孩子回村时接他回家。因此,学校对孩子的死亡负有责任。经商议后,他们决定提起诉讼。2日,该案在本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家长起诉学校 索赔28万余元

  2日法庭上,夫妻二人的代理人、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彦民、夏永亮要求被告学校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8万余元。

  两位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被告学校存在提前放学的事实,未履行提前放学的告知义务,对孩子死亡具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的代理人首先对孩子的死亡表示同情,但他们认为被告学校不存在任何过错。因为根据课程安排,小昆所在班级应该上两节课,就是应该在3点20分放学。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被告还请来几名证人作证,但其中一名证人表示,课程安排随季节改变,并不是完全固定的。还有一名证人说自己的孩子是骑自行车,对学校几点放学一问三不知。对于被告代理人的这种说法,在辩论阶段,原告代理人表示,被告所提供证据无法证实“按课程表规定3点20分放学”的说法,所以对被告意见不予认可。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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