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超生被罚引不满雇村民打伤副镇长
时间: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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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李大军 记者刘帅报道:因怨恨镇干部对其执行计生政策,花3万元雇村民将副镇长打伤。日前,被告人赖某和李某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被全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附带民事赔偿。

  赖某家住全南县大吉山镇斜溪村,在广东佛山开有一家自动润滑系统厂,收入可观。赖某婚后在未领取《准生证》情况下,偷偷生了两个女孩。大吉山镇计生办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其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赖某不但不悔改,还多次到镇政府闹事。

  2011年7月,在赖某所住村驻点的该镇副镇长尹某,依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有关规定,对赖某进行了处罚,赖某因此怀恨在心。当年10月,赖某在佛山的一家大排档里找到邻村的李某,支付3万元给他,要求“教训”尹某。

  2011年11月7日下午,李某将自己所骑的摩托车车牌用棉布包裹起来,戴着头盔,携带铁棍,来到斜溪村村委会,将尹某头部、手脚等多处打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为泄愤报复,雇佣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两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全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遂分别判处赖某和李某有期徒刑各1年。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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