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伙同他人,趁着夜色将司机打伤并抢劫三马车,将车及车上的榆树皮卖至废品站后逃之夭夭,不料9年后仍旧被抓,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2年9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和白某(在逃)二人在麦场看麦秸,见迎面开过来一辆满载榆树皮的三马车,白某提议抢劫此车,李某一口答应。他们从路边捡来石块、砖头,待车经过时向司机王某头部投掷致其停下,并对其进行辱骂殴打,王某负伤弃车逃离。二人连夜将三马车及车上的榆树皮卖至废品站,得赃款300元。经鉴定,被劫的三马车及榆树皮共计价值人民币2450元。
自知难逃法律的制裁,二人开始分散潜逃。李某本以为多年隐姓埋名就没有人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了,却没有想到于2011年12月被抓获。近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管丽敏 胡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