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恢复性上涨不会大起大落 自住房将出官方示范合同

保障房轮候有望年内全解决 国企自建房不会变福利分房 自住房将出“官方示范合同”

本市房价今年“恢复性上涨”,但不会大起大落,将会保持相对稳定。

上午,北京市住建委主任徐贱云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表示,对于近期正在回暖的自住型商品房市场,本市将在2至3个月内推出“官方示范合同”文本,消除霸王条款。

自住房作为北京市产权性保障房的主要类型,将会继续开发建设,但其所占比例,则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关键词:商品房

房价今年“恢复性上涨”

对于北京房价目前整体情况,徐贱云表示,现在的房屋成交量比较多,但价格还是基本稳定的,相比是“稳中有升”。但去年北京的房价总体来说是下降的,所以今年“稳中有升”也是一个恢复性的上涨。

北京一直按照国家的各项调控政策措施来调控房地产市场,通过这几年的调控,投机性和投资性的需求基本上被遏制了,市场上基本为自住型和改善性的需求,无论是供方还是需求方总体上还是比较理性的,对于房价的预期也比较稳定。

因此,房价在经历了恢复性的上涨以后,将会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不会大起大落。

此外,徐贱云表示,从5月份以后,本市东部地区的商品房成交量增加了不少,但区域整体的价格还是平稳的。

关键词:保障房

轮候家庭有望年内全解决

本市曾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徐贱云表示,截至七月底,本市今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7.5万套,完成了国家安居建设协调小组下达给本市10.5万套建设任务的71.9%,基本建成了5.9万套,完成了年计划8万套竣工任务的73.9%。整个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了92.8万套,目前正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底完成100万套的筹集建设任务。

此外,徐贱云表示,安排的计划还是在今年底以前,解决产权性保障房家庭的住房建设问题,大部分家庭有希望解决。

七成在轨道交通沿线

对于保障房的选址,徐贱云表示,北京市城市建设的重点,逐步从中心区向城市发展新区和城乡接合部转移,保障房的建设也随之同步转移。为了使保障房满足群众的居住生活需要,缓解职住分离的问题,采取优化规划布局等系列措施。

一是坚持保障性住房项目,70%以上优先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和周边的地区,二是加强在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房,明确规定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以及商业产业聚集区周边的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的住房比例也会适当地提高。

通过对2011年到2014年公开摇号保障房与商品房项目分布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公开的摇号保障房与商品房项目的位置,大致是相当的,主要项目是略优于商品住房的。

具体来看,公开摇号保障房与商品房大多是在五环以外的地区,保障房占到84%,商品房占到86%,数字是比较接近的,这个数字也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疏散中心城的产业和人口,促进人口向新城市和小城市聚集的要求。

关键词:自住房

总体房源比例将根据市场调整

徐贱云介绍,从2013年本市推出了自住房政策以后,已经开通网上申购的项目达到了46个,提供房源46765套,实现了摇号分配35772套,已经认购了34000套,一次性认购率达到95%。从需求看,目前全市的申购家庭达到32万户,需求量仍然很多。总体来看,自住房的销售保持平稳。

自住房的供应是否会停止?徐贱云表示,自住房将会作为北京市产权性保障房的一个主要类型,继续开发建设。未来,在整个产权性保障房中的具体比例,将根据申购家庭的情况和北京市整体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进行调整。

2至3月内出“官方示范合同”

针对群众反映的自住房的合同问题,市住建委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约谈了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责成该企业认真研究购房人的合理诉求,立即对合同条款进行整改。

同时,市住建委认为,在加强自住房合同管理方面,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公民的居住权,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因此,将尽快出台自住房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做到合同文本统一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此外,还将加大合同的公开力度,今后自住房开通网上申购时要同步公示销售合同,征求申购家庭的意见,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自住房销售的示范文本将力争2到3个月内完成。

集中治理和日常治理相结合

而对于自住房的质量问题,徐贱云表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直采取专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专业监督实行网格化的管理。

本市以保障房等工程为监管的重点,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将日常的专项监督抽查和专项治理活动相结合,将集中治理阶段性的治理和日常的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正逐步转向常态化、日常性。

同时,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和建设委有效联动,也组织开展了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预防混凝土生产使用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对监理单位履行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厂监理的动态监管。

“把关”总体设计

不通过审查不得开工

对自住房的户型等品质问题,本市建立了设计方案的审查制度,今年上半年共组织专家评审13次,审查了项目22个,涉及各类住房2.4万套,173万平米。

通过专家评审,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比较强烈的关于总体布局套型设计、层高、室外环境、空间、公共空间装修标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的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关键词:国企自建房

社会公开摇号 不会变福利分房

对于北京近期提出的鼓励国企自建商品房,房子盖好了卖给谁,会不会是变相的福利分房?

徐贱云回应称,国企自建房不是福利分房。本市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保障房,这些房子的产权房源都将面向社会公开配租、配售,不存在福利分房的情况,通过盘活市属国有企业的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建设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自住型的商品住房,用地解决本市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同时,去年本市出台了一些文件,市属国有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还可以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棚户区改造用的定向安置住房,专门用于满足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的居住需求。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住房还是定价安置房,这些房源都不是定向分配给国有企业员工的。这些房源在公用对象、分配方式和程序上与其他的保障房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就算是本企业的员工,也需要参与社会公开的报名、审核、摇号、选房的程序,不会让其他的申请人享有任何的优惠。

对此,国企是否还有动力自建房?徐贱云表示,首先,国有企业的地就是国家的地;第二,国有企业用自己的闲置用地建设保障房,企业也能获得自己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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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安置经适房 不再分“新老”

重点工程定向安置经适房,将按照统一标准办理上市手续。市住建委昨日对本市经适房上市政策再次进行细分,这使得重点工程安置经适房中在2008年4月11日之后网签的“新房”,也可以享受“老房”政策,少交60%的土地出让收益。

本市经适房体系中,有“新房”和“老房”两种。2008年4月,本市出台了已购经适房上市出售的新规。因此以2008年4月11日为限,在此日期前购买的经适房叫做“老房”,此后的叫做“新房”,并按照“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方案进行管理。

这二者的区别在于补交土地收益的百分比方面。按照目前的执行办法,“老房”要上市,得满足缴纳契税或者办理房产证后满5年的要求,还要按照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而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被称作“新房”。“新房”要满足“满5年”的条件不说,上市交易时,要按照上市成交价的70%补交土地收益。

本市的保障房中,除了公开申请摇号配售的之外,还包括通过重点工程和危改区拆迁安置、东西城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棚户区改造、农民上楼等方式获得的保障房。这种保障房虽然也可以是经适房、两限房性质,但不用通过公开申请、审核程序。老百姓拿到的,也是经适房或者两限房的房产证。

对于这类定向安置家庭拿到的新旧经适房,按照之前政策补交的土地收益,相差可不少。市住建委昨日明确的,就是通过重点工程和危改区拆迁安置取得经适房的房源上市办法。

按照新出台的通知,拆迁安置对接经适房再上市时,只要满5年,就可以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这也就是说,属于这个范围的经适房,将不再按照新房老房的购房时间点划分,统一享受最优惠的上市条件。(记者 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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