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住建厅回应取消公摊 公摊究竟指的是什么?
随着“取消公摊”的呼声越来越高,那么,“取消公摊”究竟指的是什么?今日内蒙古住建厅回应取消公摊:
就媒体近日热议的取消“公摊面积”一事,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回应说,“住建厅网站上登的是一个上报住建部的建议,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
这名聂姓负责人介绍,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凤华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近日内蒙古住建厅网站专门做了回复。
该网站刊登的《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18号提案的答复》一文中这样写道: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诚如您所指出的,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