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优惠让利要“明价明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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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优惠让利要“明价明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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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双11大促活动陆续拉开帷幕。日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提醒经营者,切实承担经营主体责任,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到促销规则简化明示,优惠让利“明价明折”,从严把关保障品质,如实宣传诚信经营,做好预案优化服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经营者应事先向消费者清晰告知促销规则、活动内容,尤其要显著提示涉及消费者权益重大事项的条款。电商平台和入驻商家要做好促销规则之间的衔接,对于促销规则的设计应简明易懂,不玩“文字游戏”“促销套路”,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建议经营者显著标注商品折扣力度及实际到手价格,以便消费者明白消费、实享让利。

当下直播带货备受追捧,网络直播营销平台也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认证直播间运营者及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强化对其的规范约束,并加强对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对于承诺的“发货时间”“保价机制”“赠品福利”等,经营者要诚信履约、有诺必践,不搞“刷单炒信”“内定中奖”等行为。

结合经营情况、促销目标,电商平台要提前制定预案、强化技术支撑,协调入驻商家调配人力、备足商品应对双11购物高峰期,共同确保咨询、销售、支付、配送、售后服务各环节有序进行,一起妥善做好消费者咨询与投诉处理,提高消费者购物满意度。

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并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严防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经营者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的,应征得消费者的同意,不得利用所掌握的个人信息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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