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员工朋友圈发布出境游广告,济南两家旅行社被“首违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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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员工朋友圈发布出境游广告,济南两家旅行社被“首违不罚”

近日,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两家旅行社通过员工微信朋友圈发布澳门自由行出境旅游包价产品广告进行宣传招徕,涉嫌向旅游者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旅游产品,违反《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存在部分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立案查处。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参照《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属于“轻微”。

考虑到为企业纾困解忧,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加强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均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新增了“首违不罚”的规定,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案件的办理,是《行政处罚法》新增“首违不罚”内容的积极落实,是创新执法方式、改善执法环境、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形象的有益探索。

自2020年济南市在全国首推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以来,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统筹推进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执法保障。

2022年以来,在旅游行业内,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查处限期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4个,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1起。下一步,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将聚焦构筑优质营商环境,在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同时,根据执法实践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最大限度给予当事人自我改正、落实主体责任的机会,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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