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

首页 > 财经 > 财经新闻 > 正文

多部门: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


(资料图片)

央行官网2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其中提出,探索跨境支付清算新机制。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合作区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前海合作区互通使用。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促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业务。在前海合作区稳步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中新财经)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