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首套房贷利率25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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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首套房贷利率25日调整

工商银行今日发布了《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根据该公告,自2023年9月25日开始,工商银行将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利率进行协商调整。

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1. 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的合同权利,尊重客户选择权,满足客户对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的需求。

2. 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

(二) 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 需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情形包括:

1. 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 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了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而现在当地政府执行了认房不认贷”政策;

3. 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导致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了认房不认贷”政策;

4. 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 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个人住房贷款。如果贷款目前处于不良状态,则需要客户在申请调整利率前归还逾期本金及利息。

具体调整规则如下:

1. 调整后的利率水平。符合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到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调整如下:

1. 对于2019年10月8日之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如果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则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 对于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发放、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如果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则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 对于2022年5月14日之后发放、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如果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则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为了进行利率调整,工商银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即工商银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即工商银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掉原有的首套房贷款。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工商银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客户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已转为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或即将归还不良贷款本息的存量房贷,客户需主动向工商银行申请利率调整,经工商银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需主动向工商银行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需要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特殊情况,贷款服务行将与客户联系办理。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工商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计算。

  2.已转为符合首套房贷利率标准或即将归还不良贷款本息的存量房贷客户以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工商银行提出申请。申请在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的客户,工商银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统一调整审核通过的业务的利率,调整后的利率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工商银行提出申请。工商银行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执行新利率,之前的利息将按照原合同利率计算。

  五、申请途径

  (一)线上申请:手机银行

  工商银行手机银行提供一键申请”功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如果进行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客户需同时上传首套住房贷款的证明文件。对于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提供证明文件。

  (二)线下申请

  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并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来获取工商银行所有贷款服务行的联系方式,然后到原贷款服务行进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如果要进行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客户需要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文件。

  六、服务通知和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工商银行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以在手机银行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中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的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和还款计划。如果对利率调整有异议,在调整后的一年内可联系贷款服务行与银行解决。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需要工商银行逐笔审核,客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如果审核不通过,工商银行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联系贷款服务行,并根据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醒

  (一)建议客户优先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申请,因为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会导致系统拥挤。

  (二)由于批量调整利率涉及较大的业务规模,短信通知可能会分批次发送,造成时效滞后等情况。也有可能因为客户未向工商银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原因导致短信未能送达。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工商银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性信息。

  (五)工商银行整理了关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题解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的金融-个人贷款”栏目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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