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总经理方玉友虚假减持35亿!
据中国网财经9月11日消息,珀莱雅近期发布了一份关于受到上交所信访投诉的工作函,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告显示,方玉友是珀莱雅的董事和总经理,截至公告披露日,他持有公司5962.5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0217%,并且是公司的非控股股东,而方玉友的弟弟方玉占曾是公司原股东,鲍菊兰则是方玉占的前妻。
根据公告内容,2013年11月,方玉占与方玉友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方玉占以3449.6万元的价格将自己持有的珀莱雅11.5927%的股份转让给方玉友。该股权转让经过了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转让价格是基于珀莱雅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计算的,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方玉友于2013年12月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项,而方玉占根据该股权转让溢价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总额为389.4339万元。股权转让事项于2013年12月19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规定,鲍菊兰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方玉占与方玉友于2013年11月2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法院判决方玉友将其名下持有的1738.5万股珀莱雅股份转让至方玉占名下,并由方玉占、方玉友承担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确认方玉占与方玉友于2013年11月2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原因是方玉友并未向方玉占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股权转让合意。法院驳回了鲍菊兰的其他诉讼请求,并要求被告方玉占、方玉友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用,金额为214,279元。
方玉占、方玉友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维持了原判,并驳回了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用继续由方玉占、方玉友承担,金额同样为214,279元。
据珀莱雅最近的公告表示,方玉占与方玉友目前正通过提起新的诉讼、审判监督等程序,采取积极、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并力图将因家庭成员之间纠纷引发的财产分割争议对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影响降到最低。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财产保全告知书》,根据这份告知书,由于鲍菊兰与方玉友、方玉占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冻结了方玉友持有的1704万股珀莱雅股份。
方玉友不断进行股份减持。根据wind数据统计,自2020年底以来,方玉友已进行了60多次股份减持,根据减持均价计算,套现金额超过了3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