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辰医美疗过错案:赔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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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辰医美疗过错案:赔偿5万元

最终,根据人民法院的综合评定和小叶签署的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辰辰医疗美容医院被认定需要承担小叶80%的合理损失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辰辰医疗美容医院支付小叶超过5万元的赔偿金额,现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在诊疗活动中患者遭受损害且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应向患者详细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若特别需要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操作,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讲解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获得患者的明确同意。如果无法对患者进行以上讲解,应向患者的亲属进行说明并获得他们的明确同意。

青浦区人民法院表示,在术前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并得到患者的明确同意,是医务人员履行他们说明义务的体现,这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并不构成医务人员的免责声明”,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应由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美容机构应该遵守以下几点:1、合法合规运营,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行为;2、规范并公示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开具相关发票;3、完善病历资料管理制度,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对患者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4、在术前向患者充分说明手术风险和诊疗流程,切勿夸大手术或产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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